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对全体党员提出了明确的党性修养要求,强调“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从思想上固本培元,提高党性觉悟,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涵养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浩然正气”。浩然正气,是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体现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是共产党人的革命气节,体现党内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是共产党人的政治勇气,体现党勇于自我革命的精神状态。涵养浩然正气,是共产党人的永恒课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对照理论理想、党章党纪、民心民声、先辈先进“四面镜子”,以补精神之“钙”、除“四风”之害、祛行为之垢、立为民之制。迈上新征程、奋进新时代,党员干部要以理论理想为基、以党章党纪为尺、以民心民声为本、以先辈先进为形,对照“四面镜子”,涵养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浩然正气。
对照理论理想,确立浩然正气的思想标准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全党牢记党的宗旨,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理想信念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和政治灵魂,也是保持党的团结统一的思想基础。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首先体现为坚定的理想信念。有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是合格共产党员的标准;有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信念,是党强大战斗力的源泉。涵养浩然正气,要求共产党人的信念不因富贵而动摇、节操不因贫困而改变、意志不因威武而屈服。党员干部应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特别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照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审视自己的思想、检点自己的行为。党员干部要全面贯通把握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及时跟进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在勤学善思中为涵养浩然正气保持理论上的清醒,真正让理想信念成为心中的灯塔,做到虔诚而执着、至信而深厚;要对“国之大者”心中有数,将个人的追求和工作实践融入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在崇高追求中涵养浩然正气,保持对理想信念的坚定不移。
对照党章党纪,确立浩然正气的规矩标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加强自律、慎独慎微,经常对照党章检查自己的言行,加强党性修养,陶冶道德情操,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共产党人浩然正气的养成,一靠“慎独慎微”的内在约束,二靠“对照党章”的时刻检视。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党章作为党内根本大法,规定了党的性质和宗旨、路线和纲领、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组织原则和组织机构、党员义务和权利以及党的纪律等,是党员干部强化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的总章程,是党员干部“慎独慎微”的总依据;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等党内法规,是对党内生活、党员行为和各项工作的具体规定,是党员干部检点言行的具体参照。因此,共产党人涵养浩然正气,要以党章为标准,遵守党纪党规,强化责任担当,加强严格自律,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大是大非上态度鲜明、立场坚定,在原则问题上保持定力、毫不动摇,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老实人。
对照民心民声,确立浩然正气的权力使用标准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中国共产党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党。人民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
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体现在“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真切情怀。共产党人没有自己的私利,始终将广大中国人民的利益、整个中华民族的利益放在首位。领导干部应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权力来自人民,并服务于人民;应该做到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党员干部要做到公权为民,就要“始终以百姓心为心”,满足群众根本利益,代表群众共同意志。一要为人民掌好权、执好政。共产党人一定要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慎用权、善用权、用好权。二要多为民办实事。党员干部必须正确处理个人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必须时时处处“想人民之所想,解人民之所急”,时时处处对照民心民声,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树立优良作风,真正接地气、察实情、谋实策。三要不计较个人功名,追求人民群众的好口碑、历史沉淀之后真正的评价。党员干部只有保持从民心民声出发做事的清廉作风,无愧初心使命,定能在时间和实践的检验中赢得人民的好口碑。
对照先辈先进,确立浩然正气的人格标准
党的百余年历史上的先辈先进榜样,是共产党人的形象标杆,为新时代党员干部涵养浩然正气提供了人格标准。
从革命、建设到改革,党在不同历史时期都涌现出无数的拥有浩然正气的先辈先进。他们是为了民族前途而奋斗一生、鞠躬尽瘁的领袖,他们是在腥风血雨中浴血奋战、舍生取义的先烈,他们是为了国家富强而艰苦求索、无私奉献的楷模,他们是怀抱社会理想、肩负时代使命而默默付出、孜孜以求的先进。他们或站位高远,或立足本职,都以“无我”的境界做出了不朽的业绩。在山西这块革命英雄辈出的红色土地上,一代代共产党人和革命群众胸怀崇高理想,为民族独立解放和国家建设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他们的事迹和精神,应当成为党员干部的人格标准;他们的崇高境界,应当成为党员干部的人格标杆。
(作者:山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教授 赵秀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