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历经多年酝酿和完善,我国首部专门性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立法正式出台,将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为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健康成长提供更坚实的法治保障。
未成年人是不折不扣的“网络原住民”。相关统计显示,截至2023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10.79亿人,其中10岁以下网民和10至19岁网民占比分别为3.8%和13.9%,青少年网民数量近2亿人。伴随着互联网在该群体中加速普及,未成年人群体也呈现出触网低龄化、使用网络日益深化等特点。互联网是一把双刃剑,它给未成年人提供了认识世界的强大工具,也让其暴露在各种危机和风险中。
网络游戏沉迷、个人信息泄露、网络欺凌、网络消费陷阱……曾经很长一段时间,相关的社会新闻屡见不鲜。在网络空间为未成年人构筑起一道坚实的防火墙,日益成为社会广泛共识。“史上最严防沉迷新规”出台、强化网络直播“青少年模式”等就是回应社会呼声的探索。2021年6月,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增设网络保护专章,释放出清晰而强烈的信号。此次出台的《条例》,历经7年酝酿并3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足见网络环境快速变化及网络场景加速迭代下监管面临的挑战之新之大,也因此被社会寄予更高期待。
值得关注的是,《条例》坚持问题导向,明确治理网络欺凌的多条举措,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尤其是进一步明晰了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的责任义务。《条例》明确提出,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网络欺凌行为的预警预防、识别监测和处置机制,提供便利未成年人设置网络欺凌信息防护选项,采用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加强对网络欺凌的识别检测等。《条例》明确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通过未成年人私密信息发现未成年人可能遭受侵害的,应当立即采取必要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公安机关报告。相信随着这些举措的落地,不断织牢织密的安全网将让更多未成年人免遭网络侵害。
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让未成年人远离网络信息污染和侵害固然必要,但更长远也更关键的,还在于提高未成年人的网络素养,增强其对各种网络风险的辨识能力,不断提高自身使用网络的能力与水平,真正让网络为自己所用。更好地使用网络,才能实现更全面的保护。对此,《条例》单设网络素养促进专章,明确了学校、家庭、政府相关部门及机构、社会主体等的职责,并覆盖软件、硬件等方面,将对培育未成年人网络安全意识、文明素养、行为习惯和防护技能等起到指引作用。
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无法单靠哪一方的努力来实现,各责任主体都应该也必须携起手来,真正本着为孩子负责的态度,推动《条例》落实,为未成年人构筑起全链条、全方位的网络保护屏障,以法治的力量护航他们健康成长。(作者:王丹)
来源: 光明日报